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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来无事添几笔。
因为在某个贴子里迟迟不见我爱的那位出现,所以,我就自己上了。
初识童安格,我还是个未发育的小女孩。
此“识“也仅为单识,因为我认得他,他不认得我。
恰逢姐姐情窦初开之际,我得以沾光,听了童sir的一张专缉。
封面照片里的他,穿白衬衫和白背心,打着奇怪的领结,手提西装搭在肩上,休闲而颓废。
声音却是意外的美。伤心句子自他嘴里唱出来,竟也感觉平静,仿佛从来就是这般合乎情理。
怕自己不能负担对你的深情,所以不敢靠你太近。
很年轻气盛,很拽,很振振有词。
然后,听闻对方不得已的远行,又是一副哀伤表情。
酸酸的葡萄,自己不敢吃,也不准别人拿去酿酒。
就是这样一种意境。
我虽然幼小,但我也失笑。这是什么人嘛,不讲道理。
可我那沉溺于此的姐姐却拒绝接受我的不谙风情。她说:你懂个P!
然后,我就记住了这个声音很好听、长相也很好看的歌手的名字。安格安格,安然的别具一格。
然后,我听着听着,就将这张专辑里的歌名与歌词都熟记于心,一听前奏而了然。
再然后,我也开始情窦初开。更加惊悚的是,我发现自己爱上了这一种类型的男人。
儒雅成熟的外表下,是一颗会捏着汽球奔跑的顽皮的心,充满童趣。
于是,高中时代,我开始收集这个人的唱片,在无人深夜,反复聆听。
花瓣雨零落成泥的呻吟,一世情缘的叹息,耶利亚女郎的万种风景。
爱与哀愁伴随着尼古丁,劈腿者为难的表情,饮毒药的疼痛,还有陪你到天亮的款款深情。
那时候,大人给的零用钱,几乎都花在了这种执著上。
正版CD真的很贵,可我还是狠心地戒了零食戒了可乐,一张一张觅来,一张一张藏匿。
它们是我发育过程中最有份量的证据。
当我还幼小时,童安格正当盛年。
当我渐渐风姿绰约,他却走上了下坡之路。
尽管声音依旧,甘润得如同清晨的第一杯蜂蜜水。
可是,细纹也开始粉墨登场,还有发际线,悠悠的,一寸一寸移动,有点哀伤。
美人是如何迟暮的?就是在这种岁月的耳光之下。不对,跑题了。
我其实想说的是,那个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少年,终于变成了扁舟之中的听雨客。
手中的汽球大概已经失手飞走,只剩下断雁,在江阔云低之间,呼唤西风。
再后来,据说是美满的姻缘,也失离于手心。
外人难断的家务事,不便过多议论。
只是,听那张艰难时期所出的唱片,相比过去,果然有别。
那时的童SIR,已不是乐坛主流人物。
那样含蓄忧伤的基调,早被另一种直白代替掉了。
所以他的新专辑,像掉进湖泊的一根头发,涟漪也激不起半圈。
大约只有我这样从雏苗培育起来的铁杆粉丝,才会唏嘘那么一下下。
我确实唏嘘了。
那张专辑其实已经超越了情歌范畴。
什么我爱你我想你,这些都是浮云。
童SIR开始探究,N年之痒后,感情之中永远的缺席者,手持青春手卷,是怎样一副画面。
然后,我又失笑了,像二十年前一样。
专缉封面上的童安格,一头微长的卷发,挑出一部分作为留海,盖住了后移的发际线。
浓眉依然健在,岁月的痕迹也在。
英俊却无法年轻,这是PHOTOSHOP永远说不出口的一种痛。
并且,声音仿佛也比从前苍老了一些。是晨起后还未喝过水的状况,暗哑,a little。
这样就对了嘛!花无百日红,外貌如此,声音如此,生命的本质如此。
我想我更加喜欢苍老的童安格。
不再那么闲熟地交替运用真假声,不再那么说嘹亮就嘹亮。
不再那么撑着顺风船,向所有人展示自己的完美和圆满。
这样的中年的童安格,有一点点小失意的,才真实,才叫人更窝心。
结尾时分,就以那场名为“童周共聚”的演唱会来作收笔吧。
某日,我和老男人,泡了一壶普洱茶,开了两包刁瓜子,窝在沙发上看这场演唱会的碟片。
他知道,童安格、周治平,这两位都是他精神世界中的感情对手。
当我眼神迷离时,他捅捅我,说:
喂,你看,他们的肚子,其实比我还大呢!
我白他一眼,毫不留情。
平常心: 他是我最喜欢的男歌手,忧郁的眼神、磁性沧桑的声音都无比打动我的心。
平常心: 相差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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