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送儿子去学二胡,爸爸送去的,之后爸爸去修车子去了。二胡课结束之后我本打算乘公交回家的,可是小人非得坚持走路回来,并找各种理由说服我,说比山路好走多了之类的,山都去爬了,为何平路不要走呢,还可以减肥,锻炼身体。好吧,既然这么多好处,舍得老命陪君子。
小家伙毕竟体力不如我,我一直走的飞快,可是他一会就跟不上了,让我等会;一会不行了,要歇会,但是他还非得背着二胡,怕我累,怕我让乘车。结果走走停停,走了一个小时四十四分钟,我算了下路程,大概6.5公里左右。这时爸爸电话来了,问到哪了,说过来接我们。儿子一看爸爸车子来了,就不肯再走了,于是上车。儿子坐上车,感叹还是车子快呀,剩下的路按我们的速度还要走四十五分钟,结果坐车子就四五分钟。期间多次经过公交车站,我要求上车,他坚持走路。
回到家小人说:我的脚都快痛死了。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