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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崇荣牧师 罗马书查经 第四十四讲 律法的功用 [复制链接]

唐崇荣牧师  罗马书查经 第四十四讲 律法的功用

第四十四讲 律法的功用
罗马书第七章8-12节

    我们上个礼拜开声讲罗马书第七章,这就接连到人在罪上怎样死,在基督里面怎样得着永远生命的道理。

罗马书第六章的最后一节告诉我们,罪的工价乃是死,惟有我们靠着在耶稣基督里面,上帝所给我们的恩赐我们才得着永生。这样罗马书第六章总结就给我们看见两种状态,一种就是死在罪中的状态,另外一种就是在神的恩典中间在基督里面得着生命的状态。那么罪的工价乃是死,因为罪在人生命中的发动,终久的目的就是要这个生命变成死亡。所以一个人在生命中间自由犯罪的时候,他过着一个好像自己作主但却是把自己出卖掉的生活。从现象看他是主动的,从本质说他是被动的;因为当他犯罪的时候他应用了神给他的自由去犯罪,当他与罪发生关系的时候,罪正在吞灭的他的自由。当罪藉着我们的自由在我们的身上发动的时候,它就吞吃生命。所以罪的权势在身上发动的结果就是要使我们的生命带到死亡的地步。这样如果一个人是活在自由之中活在罪之中,他就活在死的过程之中。所以你的罪就是你死的过程,你自由的应用就是你自由的出卖。你把你的主动化成被动而你自己不自知,这样当我们犯罪的时候我们是在自主的状态中间,面对死亡的结局走去。

上帝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面乃是永生。这样给我们看见有另外一种生命的状态是我们可以享受的。也就是不在罪的权柄之下,不在罪的控制之下,我们可以在罪的权柄中间得着释放出来。在主耶稣基督的救赎里面,我们领受上帝的恩典。这是上帝最大的恩赐,赐下基督,又赐下圣灵使人认识基督,上帝赐给我们的,是这么大的慈爱,上帝把他的独生子赐下来,成为我们救赎主。上帝又把圣灵赐下来,使我们可以领受他给我们的生命。这样基督把永生的道路铺平了,圣灵就把这个永生的生命赐给我们。

这样我今天在祷告的中间,在思想的中间,我看见罗马书第六章23节跟第七章、第八章一个很重要的关系。罗马书第六章23节第一句告诉我们,罪的工价乃是死,而第二句告诉我们,上帝的恩赐在我们的主耶稣基督里面乃是永生。这样前面的一句话真正完全的解释就在罗马书第七章里面告诉我们,第二句话的解释就在第八章里面完全解开出来。感谢上帝!

那么这怎么可能呢?我们怎么可能从死的地步进到得着永生的地步呢?我们在死亡的过程中间,不但有罪的事实,罪的权势,罪的捆绑,罪的控告,还有罪的权柄在我们身上的发动。另外一件事情是什么呢?就是我们借着罪所抗拒所违背律法它的咒诅就临到我们身上。这样罪、律法、死亡,这三件事中间有非常密切的关系。我因为罪的缘故所以我违背了律法,我因为违背律法缘故我受了咒诅,我因为受了咒诅的缘故我面对死亡。而死是律法咒诅的一个结果,死又是罪的一个工价,而罪的权势就在律法的控告里面。所以如果一个人没有犯罪,律法就不可能控告他。如果一个人没有犯罪,他就不会违背律法,他也不会在律法的咒诅之下面向死亡的结局。这样罪与死与律法之间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

所以当一个人在罪中的时候,他就在律法的控告下面,在律法的限制下面,他没有办法脱离死的结局。但是感谢上帝,因为耶稣基督为我们死了,所以我们在基督的死里面解决了我们应当受的死。这个上个礼拜我们很清楚的讲了。我把我的死权就是罪在我身上发动的结局带到耶稣的十字架上,当罪的权势在我里面发动的时候,是要叫我死亡。那耶稣基督既然为我死了,我这有罪的人就跑到他的里面来,当我们进到耶稣基督里面的时候,在我们生命中间发动的罪的权势我们交到十字架的上面。所以这个正在发动的罪权,就在基督的死里面发动了。我就脱离了罪在我身上发动要我面对死亡的结局。现在我的生命得着保留,我可以脱离死亡的权势,因为罪权现在在基督的身上发动,那么基督就代替我了。当罪的权势在基督的生命中间发动的时候,就如圣经所讲的,看哪,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的罪孽。怎样除去世人的罪孽呢?他担当了我们的罪。所以耶稣是在肉身中间担当我们的罪。这就是彼得前书第二章24节所讲的话语。他在木头上亲身担当我们的罪。

这个亲身什么意思呢?耶稣基督道成肉身,在肉身中间定了罪案。耶稣基督成为肉体,有一个担当人罪被钉、被杀、受死的身体。这就是罪身的形状。虽然他没有罪,他到世界上来披戴那个像我们一样的罪身的形状,产生了一个可能,代替罪人死的救赎的这个祭。所以耶稣基督把自己献上给上帝,如同无暇无疵的羔羊。他是借着永远的灵把自己献上的。这是希伯来书第九章第4节告诉我们的。何况基督借着永远的灵把自己无暇无疵的献给上帝。所以他是献祭者,他是祭物,他又是祭司。所以他以自己身体把自己献上成为献祭的祭物给永生的上帝。这样全世界在罪人身上发动死亡罪的权势就归向他。这也是以赛亚书53章第10节所讲的话语。耶和华定义将他压伤。我们个人如羊走迷,第6节,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都归在他的身上。所以耶稣基督在他的身上,在亲身担当我们的罪的事情上,接受了所有在我们身上发动的罪权他替我们担当了。

在25年前,有一个14岁的孩子来找我,他说唐牧师我要问你一句话语。他说耶稣担当我们的罪对不对?我说对啊,你怀疑吗?他说没有我没有怀疑。耶稣担当我的罪对不对?我再说对啊。那么唐牧师你的罪也给他担当了对不对?我说是啊。我的罪也给他担当了对不对?所以我的罪加你的罪加别人的罪一大堆的罪在他身上对不对?我说对。不但这个时代你的我的他的,还有上个时代公公的时代,公公的公公的时代,所有代的罪都在他身上对不对?我就知道这个人头脑有东西了,他可能要问一些很奇怪的事情了。我很喜欢,因为越多思想上帝的话发出越多困难的问题就知道这个人真是要明白上帝很深奥的道理。他再说,不但你的罪我的罪我们公公的罪,我们公公的公公的罪、还有外国人的罪、亚洲的罪、全部的罪在他身上对不对?我说万邦、万国、万民、万万代代的罪都在他身上对不对?我说对啊。那么我请问唐牧师,耶稣担当这么多罪,他怎么上天堂呢?哇,我想一个14岁的孩子会这么想一定是很聪明的。他这么多罪他怎么上天堂呢?我说你怎么会问这个问题的?他说昨天你教我们唱一首诗歌不记得吗?罪恶不能上天堂,罪恶不能上天堂。你自己教我们唱这首歌,你又对我们说我们的罪都在他身上,他自己满身都是罪他怎么上天堂呢?他怎么上天堂?我问你他怎么上天堂?是不是上帝说,我的儿子很多罪不要紧,别人就不可以。是不是这样?厄这个是特别的优待对不对呢?所以你们要思想这个问题了。

罪在我身上发动的时候,我就来到耶稣的面前把我身上发动的罪的权柄放在他的身上。我的罪在耶稣的身上,你的罪在耶稣的身上,全世界那些信主的人的罪都在他的身上,耶稣担当了千千千万万万人的罪在他身上,那他怎么能够到上帝面前呢?他是担当我们的罪我们都知道了。但是他怎么解决我们的罪呢?啊,这是很好的问题。感谢上帝!上帝的话是全备的,上帝的话是周全的,因为他不是按照肉体的条例作祭司,他是按照无穷之生命的大能作祭司。当耶稣作祭司的时候,他作祭物的时候,他献上自己的身体。但是他作祭物的时候,不是以肉体的条例献祭,他是以永远的灵献祭,以永远的灵献上这个肉身的身体。所以这是唯一在有限界进入无限界的祭物。

你注意听这些话,他在有限界中间取了人的身体,道成肉身,取了罪身的形状,在肉身中为我们定了罪案,亲身担当我们的罪,当他到地上来的时候,他说上帝啊,我来了是要遵行你的旨意。你已经为我预备了身体,这个记载在诗篇第40篇里面。这个记载在希伯来书第十章第7节里面。所以耶稣基督有一个人的身体,有一个罪身的形状,不是从亚当夏娃的后代所产生的身体,乃是道成肉身的身体;完全与原罪的传流没有关系的身体。是圣灵感孕玛利亚所生下来的身体。是圣者的身体。以无暇无疵羔羊的身份代替我们钉在十字架上。亲身担当我们的罪,所以耶稣基督是在暂时的历史过程中间有了一个身体。这个身体是道成肉身的果效,这个身体是完全圣洁无罪的,他在肉身30多年的生活中间受尽试探却没有犯罪。所以他以这个圣洁的身体当作祭物献给上帝的时候,他原是永恒的道来世界暂成肉身。当他把这个祭献给上帝的时候,希伯来书第九章14节说,他是借着永远的灵把自己献上。所以他就成为在暂时中间与永恒中间的一个中保。在人的世界与神的世界中间一个独一的桥梁。这样我的罪在他身上发动的时候,他在肉身的暂时中间担当我的罪,他就用永远的灵把自己献祭。

那么他以无穷之生命的大能作祭司什么意思呢?普通祭司是暂时的;普通的祭司是会死的;普通的祭司死了要他的后代继续下去;因为他们是按照肉体的条例作祭司。耶稣基督不是如此,他是以无穷之生命的大能作祭司。这句话记载在希伯来书第七章里面。第16节里面,他不是按照肉体的条例,乃是按照无穷之生命的大能作祭司。那么这个无穷之生命的大能希腊文是什么意思呢?可以解释成不能毁坏之生命的大能。虽然当耶稣基督以无穷的生命,来受摧残的时候,这个死的权柄从我身上转移到他的身上。当死的权柄在我身上发动的时候,我的生命是有限的,所以死的权柄就摧残了我我就死了。我以有限的生命,受咒诅的生命,违背律法的生命不能承当死权在我身上的摧残。所以说罪的工价乃是死,所以你犯罪罪就把你的生命摧残至死。耶稣以无穷之生命的大能,罪的摧残,罪的发动在他的生命里,没有办法,为什么呢?因为他有无穷之生命的大能。

这样你可以从数学的定律学到这个真理。无限大减去10000等于多少啊?等于无限大。无限大减去100000000等于多少呢?还是无限大。为什么呢?因为如果你有100000,100000000,1000000000000000,讲到你嘴巴歪了还是有限的。无限同有限之间的差别是无限的。所以罪人罪的权势在我们身上发动总和起来在耶稣的生命中间还是有限的。所以有限的力量摧残无限的生命绝对不可能。所以你就明白那个孩子问的问题怎么解答了。所有的罪都在耶稣的身上,耶稣满身都是罪,他怎么上天堂呢?他以无穷的生命吞灭了所有有限的罪的权柄。感谢上帝!

这样在基督里面,我们看自己是死的。在自己罪恶中的生活已经死了。在基督的死里面我们死了,在基督里面复活的生命里面我们又复活过来。基督的复活,成为我们新生命的开始。律法要再控告我不能了。因为律法是借着我的罪来控告我,而我的罪在基督的死里面已经被对付了。因为违背律法所以我叫做罪人,而我这个罪人的身份在与他同死里面死了,所以这样我脱离了律法的捆绑,脱离了律法的咒诅,我在基督的复活里面领受了新生命,我得着释放了。

那么这样是不是基督徒就没有犯罪的可能呢?基督徒从此以后就等候上天堂绝对一尘不染吗?绝对不是的。因为我们还活着这个犯罪的环境里面,所以我们还在试探诱惑的中间,虽然我们有了新生命的本质,但是我们有了旧性情的惯性。我们旧性情的影响,旧的生活的回忆,旧的习惯的影响。所以第七章要告诉我们,我们在肉身中间生活的时候,我们还继续不断在罪、在律法这两方面微妙的关系中间常常不能得胜。这个关系是很奥秘的,这个关系是非常不容易了解的。我们常常还可能过犯罪的生活。

从地位来说,我们得救了。从地位来说,我们不在律法的控制之下。从地位来说,我们不在罪的权柄之下。从地位来说,我们在基督里面已经得着新生命了。但是我们的生命面对我们的世界、我们的四周环境、罪恶的引诱的时候怎么样呢?我们又看见两种基督徒。一种是不得胜的基督徒。另外一种是得胜的基督徒。这就是第七章跟第八章不同的地方。

那现在请大家注意第4节这里讲什么话语,我的弟兄啊,这么说来,你们借着基督的身体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们归于别人,就是归于从死里复活,要我们结果子给上帝。我们应当为主而活,我们应当归于那复活的耶稣基督。第5节大家一同来读:“因为我们属肉体的时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恶欲就在我们肢体中发动,以致结成死亡的果子。”

那这句话什么意思呢?属肉体的时候,是什么时候啊?是还没有得救以前吗?或者是得救以后呢?什么叫做属肉体呢?我这个人还顺从肉身的时候,那么我还没有得救以前是我这个人顺从肉身吗?还没有得救以前,我不是顺从肉身,我是顺从天上的恶魔,就是在空中掌权的魔鬼。肉身顺从我的私欲,Self lust。这个是以弗所书第二章告诉我们的。所以请你注意,还没有得救以前,不是我里面这个人属于肉体,是肉体顺从我里面的私欲。我里面的私欲顺从空中掌权的恶魔,那是没有得救的情形。我再讲一次哦,还没有得救前,我不是属于耶稣基督,没有得救以前我以为我是自由的,其实我不是自由的,因为我所有的行动的背后有空中掌权的恶魔在我心中邪灵运行,我肉身就顺从我里面的私欲。这种状况跟这里说我们顺从肉体的时候是两件事情。所以肉体顺从我里面的私欲是没有得救以前的事情。

我得救以后呢?我是属于主的。我属于主地位上是属于主,我已经有新的生命,因为我与主同死与主同复活。所以现在我不在罪的控告之下,我不在律法的咒诅之下,我不在罪的权柄的引诱之下,但是这个新的生命现在面对生活的时候,我发现有一个很可怕的事情发生了,就是什么呢?新生命虽然不在罪的权柄之下,但是新的生活常常不能得胜环境的诱惑。所以得救的人,两个方向,一个方向体贴肉体,另外一个方向体贴圣灵。这表示我里面已经得救的人还有两个可能。第一个一面得救了还是顺从肉体,顺从情欲。另外一个得救以后顺从圣灵。这样你可以从哥林多书信里面保罗在第二章、第三章里面提到这些事情。以后你再注意加拉太书第五章,里面给我们看见圣灵与情欲相争、情欲与圣灵相争,要叫我们不能做出要我们做的事情。

那这种状况到底是得救以前或者得救以后的事情呢?这是很重要的基础。因为许多人解释罗马书第七章的时候,都把它当作是还没有得救以前的经验,其实不是的。一个人得救以后,作了基督徒以后,领受了救恩以后,得着新生命以后,他还照样面对生活上很难得胜试探、诱惑、罪恶权柄在我们身上的影响。

所以两种基督徒,你得救以后,你不以主的心为心,你不体贴圣灵,你不爱他,你不顺从他,你还是体贴肉体,许多时候还是顺从肉体,当你顺从肉体的时候,那发生怎么样的事情呢?我们再看第5节,“因为我们属肉体的时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恶欲就在我们肢体中发动,以致结成死亡的果子。但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现今就脱离了律法,叫我们服事主,要按著心灵的新样,不按著仪文的旧样。”

那我们从前还没有得救以前,我们走向死亡的。如果我们得救以后还是继续顺从肉体的话,我们有另外一种死,就在肉身中间的一种死,以后我们在第八章会看的很清楚。顺从圣灵就是生命同平安,顺从肉体就是死。这是很可怕的事情,也就是好像非基督徒一样的生活。有一些基督徒有了生命但是他的生活不像真的基督徒。甚至上帝许可他的肉身像世人一样的死,使他的心灵在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

所以我们要怎样过一个得胜的生活?马丁路德说,我们得救以后,我们一面是义人,我们一面还是罪人。这什么意思呢?在同一个状况中间,在同一个时期里面,在地位来说,我是得救的人。按生活来说,我像那些罪人一样。为什么呢?因为我没有照着里面有的生命定律顺服圣灵过一个得救的人应当有的生活。所以基督徒请注意,我们不要顺从肉体,我们的肉体在地上过犯罪的生活很久了。它有犯罪的惯性,它有犯罪的朋友,它有犯罪的环境,肉体有这一个环境,我们不可以顺从它。那一个人得救以后,还继续不断顺从肉体,这个人就过一个很矛盾很痛苦,使圣灵忧伤使自己永远没有喜乐的生活。很像从前还没有得救的情景一样。那时的解决就是死,而现在你得救了又好像过一个面向死亡的生活一样。

所以第6节告诉我们,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现在就脱离了律法。那我们应当怎么样呢?我们服侍上帝要按照圣灵的新样不按照仪文的旧样。什么意思呢?我们按照心灵顺从圣灵过一个新的生活的样式。不是照着仪文死死板板的过一个被动的、没有真正自由的顺从圣灵而顺从肉体的生活。

现在我要把第5节,第7节念了再来解释。“一个人属肉体的时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恶欲就在我们肢体中发动,这样,我们可说甚么呢?律法是罪吗?断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为罪。非律法说,“不可起贪心”,我就不知何为贪心。然而罪趁著机会,就藉著诫命叫诸般的贪心在我里头发动,因为没有律法,罪是死的。”

这句话什么意思呢?上帝赐下律法用意是不是好的?大家回答。上帝赐下律法用意是不是好的?是不是?是!上帝赐下律法有没有隐藏不好的动机?有没有?没有。上帝说你不可吃,后来亚当夏娃吃了,夏娃吃了以后,她再把这个东西给她丈夫吃,为什么呢?有一个英国的诗人叫做约翰弥尔顿,他的思想很特别的。他是一个清教徒,而且是平信徒中间对圣经了解很深的。他说当夏娃吃了以后,她知道她做错了。她因为爱她的丈夫,她不要与他离开,所以她让他也错。一同犯罪,一同死。这个叫同生共死,同甘共苦,伟大爱情绝对不改变。以后我们问亚当夏娃才知道是不是这个情形。

亚当夏娃吃了以后,他们两个就面对死亡了。他一定要照着神已经定的条例,你吃的日子你必定要死。他就没有办法脱离了,那么这样他违背了神的诫命。那么上帝赐下诫命怎么变成他们能违背诫命呢?上帝赐下诫命是不是成为人违背诫命的动机呢?上帝赐下诫命反而使人产生违背诫命的果效呢?如果上帝赐下诫命,结果人才有可能违背诫命,岂不是没有诫命就没有人能够违背吗?当你这样想的时候,就证明你站在已经犯罪以后的理性来想一切的事。所以这一段圣经要解决这个问题。

这样律法是罪吗?因有律法我们才会犯法。没有法就没有可能犯,没有法我们到底犯什么呢?有法我才会犯法。所以你反过来说,我会犯法因为有法。如果没有法我就不可能犯法。学校越多规条我就越多犯规。路上很多红灯我才会闯红灯。如果整个吉隆坡都没有红灯,我从来不可能闯红灯。我没有红灯可闯,我就没有犯法了吗。好不好啊?我告诉如果没有红灯可闯,你早就丧命了,不是闯红灯,你马上就死了。所以红灯的存在不是叫你犯法,红灯的存在是要保存你的生命。这你要注意的。

在前几天,我在台北讲道,讲到10点,然后我才去找东西吃。吃的时候,因为很饿,我就叫很热的汤快快喝,我想不到我牙齿已经坏的很厉害了,热汤一冲到神经里面,痛的不得了。哦,我就忍忍忍,老了不好意思流泪。其实已经流了不过向里面流不敢向外面流。回到旅馆的时候,11点、12点、一直痛一直痛,不能睡,又很累累的不得了。需要睡又没有办法睡,因为痛跟累拼命在那里打扰我。累对我说你要睡,痛对我说你那里能睡。所以2点起来我找什么办法呢?我含了1,2粒八卦丹麻醉它一下没有办法。啊,我记得我箱子里有药,我就拿一粒把它放在牙齿那边,因为吞到肚子再跑上来很久,放在这边马上就可以帮助。结果还是痛,后来到3点多睡了,4点再痛起来。我打电话回到印尼去,可能明天不能回家了。我可能要到医生那里去,太痛了。那怎么办呢?4点还不能睡。再放一粒,到了6点多的时候,我打电话给我的太太,打了7次打不通。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情,偏偏在牙痛的时候,电话都跟我捣蛋。所以我拿皮箱我想还是回去了。是不是要找医生呢?我想回去还要在飞机上等6个钟头。巴士要1个钟头,在机场再等一个钟头,飞机是五个钟头一共要七、八个钟头。那怎么办呢?痛的怎么办呢?所以我就打电话打不通,后来她打过来,我说刚好你打来,我打去打不通。告诉你下飞机我马上到牙科医生那里去,请他无论如何预备时间帮助我。她说好好好好。电话挂下去了,我就忍着痛在飞机上一直等等等等。我问一个问题,上帝啊你为什么不造牙齿没有神经的,如果全部牙齿没有神经的到老多么舒服。如果没有神经好不好?你们说好不好啊?不好。为什么呢?因为如果没有神经蛀了你也不知道。细菌从牙根进到血液进到心脏一下子你就死了。所以这里面有许多的门户,都有兵丁在那边守护。当仇敌来的时候,它就告诉你有仇敌了。你怎么知道呢?我跟它打的半死痛的半死,所以这样你就快快去医它,把它医好了,补好了,门户关紧了,细菌就跑不进去了。

你懂不懂?所以律法就是这个。律法赐下来,你一违背它的时候,危险就来到了。所以上帝赐下律法,用意原是好的,上帝赐下律法,正像政府放上红灯,不是要你去干犯的,乃是要你去守护自己的。律法赐下的动机是很特别的,全本圣经都启示这些的真理。我们在圣经看到好多处告诉我们,为什么上帝赐下律法。

那现在我请问有律法才有犯法的可能对不对?有神经系统才有痛的半死的可能对不对?那么神把这些防卫放在那边,是为了我们享受痛苦他才快乐是吗?上帝啊,你心这么坏吗?你所造的人牙痛整个晚上你在那边做什么呢?牙痛的时候,你要承认你过去没有好好照顾牙齿你是错了。这个叫做罪的工价乃是死,所以现在你痛死了。牙痛的时候,告诉你要快快把它补好,因为危险已经到门口了。所以这样你从这些例子你知道红灯不是不好,我们神经系统会痛不是不好,这些都是卫兵的工作。上帝赐下律法,你一违背的时候,你不是跟上帝开玩笑,你是跟自己开玩笑。

那么律法的用意是好的,但律法的存在有没有可能变成副作用呢?所以这一段圣经就讲律法的副作用的问题。那因为副作用的存在,那么更好连正作用也不必赐下来好不好啊?不可能的。所以每一个副作用都告诉你正作用是很有价值的。

有人坐电梯,电停的时候电梯不动火烧的时候死在里面。这是电梯的副作用,因为电梯有这种危险所以全世界不要用电梯好不好?不好。机器动的太快,你手不小心放进去手指给切断了。因为有这样的危险所以全世界不可以用机器好不好啊?不可以的。因为副作用可能存在,副作用绝对不可否定正作用。飞机每一年好几架会掉下来,所以从今开始全世界人走路不可以坐飞机。好不好?不能够的。飞机有掉下来的可能这是副作用不能否认正作用。上帝把自由给人人会误用,因为自由的误用产生罪的果效这样上帝更好不要造一个有自由的人好不好?不可以的。自由的误用不能比自由的正作用更要紧。女孩子长的很漂亮很危险,因为很多男人都要作弄她;所以你祷告上帝给我生一个孩子像母夜叉那样好不好?不可以的。副作用不能大过正作用。

律法赐下来有副作用怎么办?你说我们先看看这个副作用是什么?律法的诫命一讲话的时候,罪就趁机会诱惑我。所以不可以!偏偏那么做。不可以吃,偏偏要吃。为什么呢?表示我有主权不要捆绑我。这个从前拿破仑的坟墓是用大理石做成的,现在还在那里。不过从前人是可以直接靠近的,现在不能直接靠近了。那边有一个牌不可以摸,就是在有牌的地方手指最多的。那边说不可以摸,大家说摸一下,厄,我摸了。我摸过了。你那里敢摸?我敢。所以这个不可以摸变成有副作用在里面。变成引诱你去摸了。所以你说这样上帝赐下律法是不是要人去犯罪的呢?绝对不是的。如果你敢讲这句话,你等于是否定上帝是良善的。

那当上帝赐下律法为什么人会去犯呢?上帝故意赐下律法是要人犯罪吗?全本圣经没有这样的教训。那是倪柝声的看法。倪柝声在《12篮》里面,上帝赐下律法就是要人干犯。我看了我吓了一跳,我马上求主赦免这种思想,因为我们的神对我们存的意念是良善的。神绝对没有使人犯罪的动机。那么律法赐下来怎么人会犯罪?因为神是公义的,公义的神不是没有原则的,有原则的神一定有界线,界线跟原则是必须存在的。你的违背不是必须存在的,但是原则同界线是必须存在的。神把界线定出来的时候,罪就趁着机会借着诫命在我身上发动。我告诉你全世界所有的书没有一本讲这样的事情。

罪就趁机会借着诫命来在我身上发动。因为如果律法说不可贪心,我就不知道什么叫做贪心。这样说律法是叫人知善恶对不对?你说是的。那么知善恶到底好不好?如果知善恶是不好的,那么神就不要赐下律法。起先上帝对亚当夏娃说不可以吃分辨善恶树上的果子,岂不等于上帝不要人知善恶吗?如果上帝不要人知善恶,那为什么不连那棵树的根都拔出来算了呢?树要放在那里又命令说不可吃。上帝要多此两举呢?如果连根都拔掉不必发命令也没有那棵树也就算了。那棵树种在那里,命令向人讲,又把能违背上帝旨意的自由放在人心中,什么意思呢?这三件事,原则,自由,以及诫命,这里面的关系到底是什么?这个就是道德的总原理。道德的总原理是什么?没有自由的可能,就没有道德可言。没有界线就没有真正的法律可言。没有诫命就没有责任可言。神是圣洁的,圣洁是有界线的。人是有道德的,道德是需要自由的,自由的考验需要诫命。这些东西不能或少一样。

现在这个时候有一个很特别的力量,就是罪就借着律法趁机会在我身上发动。这什么意思呢?这表示一个人在没有得救以前,还有得救以后不顺从圣灵的情形,就是以自我为中心;以肉体的享受同自由为他的方向。不体贴上帝的心意,不顺从圣灵,他就随从肉体,他就跟着诱惑去抵挡上帝。

今天有这样的基督徒吗?有。他们的生活是没有得救吗?不一定。有一些得救的基督徒还过这样的生活。他们正像非基督徒一样。有时候很难分辨,基督徒跟非基督徒不同在那里。你说不同在得救不得救。得救以后有没有可能过体贴肉体的生活呢?随从肉体的生活很可能。不是基督徒,没有得救的人,看见不好的书很想买。基督徒得救了也很可能很想买。一个侍奉主的人都可能有这种罪。为什么?因为那个时候不是圣灵在他生命作主,是他肉体在他生命作主。所以诫命一来,我们靠自己有力量得胜吗?不可能。诫命来的时候,罪就趁着机会借着诫命在我身上发动,使我去抵挡去触犯律法。所以在这里保罗就把罪这件事情讲成一个好像有自由、有主动、有生命力、有诱惑、有权柄、能发动的一个人一样的。

罗马书第五章到第八章保罗用罪hamartia这个字是单数不是复数;是主动的不是被动的;是有生命力有影响性的。所以可以说这几章的罪这个字以及变成有人格化的一种描写。拟人化了。所以你现在想像的那个罪好像是有力量影响人的主动者,那我们怎么了解这一件事?我个人的解释,没有一个罪的背后,没有魔鬼在里面作祟、影响、主动参与有份。这样罪绝对不是你的自由同行为的问题而已,这是基督教跟所有的宗教对罪论的看法完全不同的地方。

请你告诉我有那一派的哲学这么解释呢?你告诉我有那一种文化这样了解呢?你告诉有那一个宗教这样明白呢?这里的罪不是行为,这里的罪是一个权势。这里的罪不是你的行动,这里的罪是影响你的自由的那个力量。这里的罪不是一个客观的事情,这个罪是有罪恶有魔鬼的力量在里面的吸引力。这个罪像磁铁一样的,它靠近你的时候好像你用自由去犯它,马上吸住你,把你的自由吸掉了,因此你犯罪的时候,你在自动中间变成被动,你在智慧中间变成愚昧,你在敏感中间变成沉睡,你在自主中间变成奴仆。

所以这一段描写的非常非常的精彩。这个罪就趁机会,表示什么呢?它很警醒的,它很懂的,它一直等等等一有机会它就生出来。罪趁着机会,借着诫命,就来发动了,在我们的身上。这样我们一看到不可贪心,我里面就变成想怎么变成一个贪心的生活。不可杀人,里面有一个恨人杀人的动机出来了。不可奸淫,你偏偏想在太太之外别的女人什么味道。这是很可怕的事情,罪趁机会借着诫命在我们身上发动。

现在我们大家看第8-10节,1,2,3“然而罪趁著机会,就藉著诫命叫诸般的贪心在我里头发动,因为没有律法,罪是死的。然而罪趁著机会,就藉著诫命叫诸般的贪心在我里头发动,因为没有律法,罪是死的。那本来叫人活的诫命,反倒叫我死,”

那么诫命叫人死吗?诫命本身不叫人死,因为诫命的缘故,违背的一定死。好,我再讲一次,诫命本身不会叫人死。但是因为诫命的缘故,违背诫命的就要死。这样人的死与诫命的关系是什么呢?因为诫命的存在,因为的诫命的严肃,因为诫命的限制,就使那些抗命违背的人面对死亡。因为抗命也就是犯罪。罪的工价就是死,所以诫命变成使我可能死的原因。那我这样就很恨这个诫命吗?不是的。

你们马来西亚有监牢,你们马来西亚有坟墓,你们马来西亚有法院。你说因为有法院所以我气死了。你说因为有监牢我讨厌马来西亚。马来西亚如果没有监牢,那强盗天天到你家里好不好?马来西亚没有法院,那么那些罪人从来不受审判好不好?马来西亚有处死刑的坟墓,如果没有这些坟墓每个人都贩毒不必被处死好不好?你说我要过正常的生活,我不愿意受罪人的搅扰,我不愿意受强盗所逼害,所以监牢的存在、死刑的存在、绞刑的存在、法院的存在,对整个社会来说是好的。上帝赐下诫命原是这个意思。所以副作用可能产生,但是副作用不能比正作用更要紧。所以保罗就提到正自由到底是什么?

现在我们大家一同来读第10节,第11节,第12节。1,2,3“那本来叫人活的诫命,反倒叫我死,因为罪趁著机会,就藉著诫命引诱我,并且杀了我。这样看来,律法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

好,我今天要讲到这一节,就是律法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的、公义的、良善的。这什么意思呢?因为这些诫命的存在,是把神道德本性显明出来。感谢上帝!最讨厌律法的是谁?那些无所不为的强盗。天天犯法的罪人。他们最好找到世界最好的地方就是没有律法的地方,没有法院的地方,没有审判官的地方,他们就自由自在。但是正常的人不是如此。我们感谢上帝!我们在一个有法律的国家,有法院的国家,有法官的国家里面。这些在基本观念上应当有的健全社会必须存在。

所以这里保罗说什么呢?这样看来,诫命是圣洁的,律法也是圣洁的,是良善的,是公义的,是圣洁的。为什么呢?因为这是神的本性的彰显。那么人被造在这个世界上,与所有万物不同的地方,就是我们不能毫无限制随意妄为。我们要认识神的作为,神的公义,神的良善,透过他所给我们的律法,看见我们的自由的约束,看见我们怎样过一个讨神喜悦的生活。愿上帝赐福给我们。

今天我们就讲到这个地方,下个礼拜我们继续讲下去。那么这一段到了最后的时候,你看见所有要过圣洁生活的人都是很困难的,所以结果有个最可怕的呼声出来了,我真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个取死的身体。这样基督徒才知道我们原是没有办法靠自己得胜,我们才需要圣灵。我想罗马书是世界最伟大的关于生命、挣扎、罪恶、救赎、得胜这些总真理的书。求主给我们,每一次听到一段的时候,看镜子照到自己的本象是什么。我们低头祷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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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ngyinc 发表于 2011-4-4 20:23 |发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本讲唐牧师同我们思想律法的功用。

罪、律法、死亡,这三件事中间有非常密切的关系。我因为罪的缘故所以我违背了律法,我因为违背律法缘故我受了咒诅,我因为受了咒诅的缘故我面对死亡。而死是律法咒诅的一个结果,死又是罪的一个工价,而罪的权势就在律法的控告里面。所以如果一个人没有犯罪,律法就不可能控告他。如果一个人没有犯罪,他就不会违背律法,他也不会在律法的咒诅之下面向死亡的结局。这样罪与死与律法之间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

在基督里面,我们看自己是死的。在自己罪恶中的生活已经死了。在基督的死里面我们死了,在基督里面复活的生命里面我们又复活过来。基督的复活,成为我们新生命的开始。律法要再不能控告我了。

这样是不是基督徒就没有犯罪的可能呢?绝对不是的。因为我们还活着这个犯罪的环境里面,所以我们还在试探诱惑的中间,虽然我们有了新生命的本质,但是我们有了旧性情的惯性。我们旧性情的影响,旧的生活的回忆,旧的习惯的影响。所以第七章要告诉我们,我们在肉身中间生活的时候,我们还继续不断在罪、在律法这两方面微妙的关系中间常常不能得胜。

从地位来说,我们得救了。从地位来说,我们不在律法的控制之下。我们在基督里面已经得着新生命了。但是我们的生命面对我们的世界、我们的四周环境、罪恶的引诱的时候怎么样呢?我们又看见两种基督徒。一种是不得胜的基督徒。另外一种是得胜的基督徒。

新生命虽然不在罪的权柄之下,但是新的生活常常不能得胜环境的诱惑。所以得救的人,两个方向,一个方向体贴肉体,另外一个方向体贴圣灵。这表示我里面已经得救的人还有两个可能。第一个一面得救了还是顺从肉体,顺从情欲。另外一个得救以后顺从圣灵。

我们要怎样过一个得胜的生活?我们按照心灵顺从圣灵过一个新的生活的样式。不是照着仪文死死板板的过一个被动的、没有真正自由的顺从圣灵而顺从肉体的生活。

道德的总原理是什么?没有自由的可能,就没有道德可言。没有界线就没有真正的法律可言。没有诫命就没有责任可言。神是圣洁的,圣洁是有界线的。人是有道德的,道德是需要自由的,自由的考验需要诫命。那么诫命叫人死吗?诫命本身不叫人死,因为诫命的缘故,违背的一定死。

诫命是圣洁的、公义的、良善的。最讨厌律法的是谁?那些无所不为的强盗。我们感谢上帝!我们在一个有法律的国家,有法院的国家,有法官的国家里面。这些在基本观念上应当有的健全社会必须存在。

诫命是神的本性的彰显。那么人被造在这个世界上,与所有万物不同的地方,就是我们不能毫无限制随意妄为。我们要认识神的作为,神的公义,神的良善,透过他所给我们的律法,看见我们的自由的约束,看见我们怎样过一个讨神喜悦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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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牛豆豆 发表于 2013-8-23 13:22 |发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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