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羚羚爸爸 于 2011-6-27 00:39 编辑
年度保险费:750元
(平均日保费2.1元)
保险利益简表:
保险责任
| 保险金额 (单位:RMB元)
| 计划C
| 第一部分
| 1、意外身故
| 50万
| 2、意外残疾
| 50万*对应伤残给付比例 (附表一)
| 3、意外烧烫伤
| 50万*对应烧烫伤给付比例(附表二)
| 4、公共交通双倍给付
| 上述1、2、3的保险责任*倍数
| 5、私家车交通意外双倍给付
| 6、航空意外三倍给付
| 第二部分
| 7、意外医疗费用
| 2.5万/年
| 8、意外伤害住院津贴
| 500.00 /天*最高10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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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解答: 1、全面提高被保险人在第一部分的保障,从原先的最高30万提升到50万。保留原有产品对公共交通的双倍给付功能,针对现在家庭私家车的普及特别将乘坐和驾驶私家车列入了双倍保障的范围,对航空保障采取三倍给付。 2、关于伤残和烧伤的详解: 给付表一: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 (保监发[1999]237号) 等级项目残疾程度给付比例
第一级一双目永久完全失明的(注 1 ) 100%
二两上肢腕关节以上或两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三一上肢腕关节以上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四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的
五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六四肢关节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 2 )
七咀嚼、吞咽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 3 )
八中枢神经系统机能或胸、腹部脏器机能极度障碍,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为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的(注 4)
第二级九两上肢、或两下肢、或一上肢及一下肢,各有三大关节中的两个关节以上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 5 ) 75%
十十手指缺失的(注 6 )
第三级十一 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或一上肢的三大关节全部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50%
十二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或一下肢的三大关节全部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十三双耳听觉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 7 )
十四十手指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 8 )
十五十足趾缺失的(注 9 )
第四级十六一目永久完全失明的 30%
十七一上肢三大关节中,有二关节之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十八一下肢三大关节中,有二关节之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十九一手含拇指及食指,有四手指以上缺失的
二十一下肢永久缩短 5 公分 以上的
二一语言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 10 )
二二十足趾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第五级二三一上肢三大关节中,有一关节之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20%
二四一下肢三大关节中,有一关节之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二五两手拇指缺失的
二六一足五趾缺失的
二七两眼眼睑显著缺失的(注 11 )
二八一耳听觉机能永久全丧失的
二九鼻部缺损且嗅觉机能遗存显著障碍的(注 12 )
第六级三十一手拇指及食指缺失,或含拇指或食指有三个或三个以上手指缺失的 15%
三一一手含拇指或食指有三个或三个以上手指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三二一足五趾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第七级三三一手拇指或食指缺失,或中指、无名指和小指中有二个或二个以上手指缺失的10%
三四一手拇指及食指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注: (1)失明包括眼球缺失或摘除、或不能辨别明暗、或仅能辨别眼前手动者,最佳矫正视力低于国际标准视力表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并由有资格的眼科医师出具医疗诊断证明。
(2)关节机能的丧失系指关节永久完全僵硬、或麻痹、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
(3)咀嚼、吞咽机能的丧失系指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引起器质障碍或机能障碍,以致不能作咀嚼、吞咽运动,除流质食物外不能摄取或吞咽的状态。
(4)为维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系指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皆不能自己为之,需要他人帮助。
(5)上肢三大关节系指肩关节、肘关节和腕关节;下肢三大关节系指髋关节、膝关节和踝关节。
(6)手指缺失系指近位指节间关节(拇指则为指节间关节)以上完全切断。
(7)听觉机能的丧失系指语言频率平均听力损失大于90分贝,语言频率为500、1000、2000赫兹
(8)手指机能的丧失系指远位指节间关节切断,或自近位指节间关节僵硬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
(9)足趾缺失系指自趾关节以上完全切断。
(10)语言机能的丧失系指构成语言的口唇音、齿舌音、口盖音和喉头音的四种语言机能中,有三种以上不能构声、或声带全部切除,或因大脑语言中枢受伤害而患失语症,并须有资格的五官科(耳、鼻、喉)医师出具医疗诊断证明,但不包括任何心理障碍引致的失语。
(11)两眼眼睑显著缺损系指闭眼时眼睑不能完全覆盖角膜。
(12)鼻部缺损且嗅觉机能遗存显著障碍系指鼻软骨全部或二分之一缺损及两侧鼻孔闭塞,鼻呼吸困难,不能矫治或两侧嗅觉丧失。
上述所谓永久完全系指自事故发生之日起经过一百八十天后,机能仍然完全丧失,但眼球摘除等明显无法复原之情况,不在此限。
给付表二: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三度烧烫伤与给付比例表 身体部位项 目烧烫伤程度
(按三度烧烫伤面积占全身皮肤面积百分比)给付比例
头、颈和上肢一不少于8%100%
二不少于5%但少于8%75%
三不少于2%但少于5%50%
除头、颈和上肢外的身体其他部位四不少于20%100%
五不少于15%但少于20%75%
六不少于10%但少于15%50% 注:三度烧烫伤指伤及皮肤全层或皮下组织,甚至更深。
3、意外医疗
采取全额给付,无免赔额、免赔率的设置;根据实际的医疗费用(社保内的自付费用和社保外的自费费用)在限额内足额赔付。
4、意外住院津贴
对于住院额外进行津贴,按照500元*实际住院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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