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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起诉上外附小的理由 [打印本页]

    标题: 起诉上外附小的理由

上外附小把我们当傻瓜,为了不再当傻瓜,我准备在合适的时间起诉它。
一个面试孩子的律师爸爸。
希望大家到时可能的话届时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e mail address: biao_teng@hotmail.com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1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摘要
十六、民办学校要规范招生程序和方法,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应采取电脑派位或面谈的方式招收新生。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报名费和面谈费。面谈程序要规范,面谈内容不应涉及学科文化知识。民办初中学校面谈时间为2011年5月14—15日民办小学面谈时间为2011年5月21—22日。  民办学校录取学生时不得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学科考试和测试,民办初中学校于2011年5月29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民办小学于2011年6月12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十七、民办学校的自主招生办法、招生广告及招生简章须向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申报备案,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向社会公布并实施。对民办学校上报备案的自主招生办法、招生广告和招生简章存在违规条款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要求学校及时纠正。
  十八、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通过本单位网站和其他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
  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向社会公布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政策与措施。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向社会公布如下信息:
 (七)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办法、收费标准;
二十一、公办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凡以创办特色为名举办重点班、实验班,或拒绝接受本学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由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凡以考试或测试方式选拔录取学生,擅自提前招生,招收无学籍材料学生、利用招生入学违规收费、擅自在学校招生计划外招收学生或存在其他违规招生行为的,对其中的公办学校由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对校长等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降级、降职直至撤职处分;对其中的民办学校由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及时纠正,拒不改正的核减该校第二年30%招生计划数。  二十二、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类学校应按市教委规定的时间节点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在全市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对象统计时间内,根据本区的实际适龄儿童人数做好资源配置、招生计划编制以及招生范围确定等各项准备工作,在市教委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本区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信息公开和上网公布工作,并按时向辖区内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监护人送达《告知书》。
  二十三、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在招生工作结束后应向社会公布招生录取结果。各类学校应在2011年8月15日前向已经报名录取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发放该学生的入学通知书。
201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日  期          内     容  
201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日  期          内     容  
3月30日前          1. 各区县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会议,部署2011年招生工作。2. 各区县将201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招收寄宿生的民办学校名单、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学校名单报市教委备案。  
4月15日          1.各区县向社会公布和上网公示市教委《201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的向社会公开的有关信息、以及本区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政策。   2.市教委将招收寄宿生的民办学校名单反馈给各区县。  
  4月30日          1.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学校招生对象统计。2. 跨区县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回户籍所在地(或试点街镇居住地)就读截止日。  3.《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续签时间截止日。  
5月初          民办小学、初中开通学校网站,接受报名。  
5月15日前             各区县完成小学一年级新生《告知书》送达工作。  
5月14—15日          全市民办初中学校对相关报名学生进行电脑派位或面谈。  
5月20日前          1. 各区县通过网络和快递交换回户籍所在地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名单;   2. 各区县通过网络和快递将申请就读回民中学的名单送闸北区教育局。  
5月21—22日          全市公办小学新生报名,民办小学开展面谈。  
  5月29日          民办初中学校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录取结果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  
  6月12日          1. 民办小学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录取结果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2.各区县通过网络和快递完成跨区县民办初中招生名单交换工作;将听力残疾与视力残疾新生名单分别送相关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并报市教委基教处。  
  6月30日          全市公办小学、初中受理就近入学学生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7月1日          全市集中交换公办学校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就读回民中学的学生材料以及跨区县民办初中招收学生的材料。  
  8月12日          公布招生录取结果。  
8月15日前          各小学、初中完成向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新生)的父母或指定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工作。  
8月20日前          各区县上报201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新生人数。  




终于看到正义的声音,我一定支持。的确是存在很多违反规定的地方。


回复 #1 眼镜爸爸 的帖子

带孩子去面试的家长们! 我们的孩子是否受到了公正的待遇?我们是否有知情权? 上外附小的录取流程是否规范透明公正公平?
biao_teng@hotmail.com   (  biao和teng之间是下划线)


回复 #1 眼镜爸爸 的帖子

意见好象不是法规,不能作为诉讼依据吧!


有起诉的时间精力,还是放在教育孩子身上,让自己变得更强大,5年后就是你挑学校而不是学校挑你。



回复 #2 tina0509 的帖子

透明公正公平,孩子的幼升初一路过来没看到这六个字,只要是所谓区重点的学校就听到这个肯定去读了,那个搞定了


这种情况不好搞定吧。我觉得 与其这样,不如把时间和心思用在孩子身上。
家庭的良好教育胜过很多。
如果条子生越来越多,作为本身很看重升学率的附小也是一种损失。
路过,轻拍哦


回复 #4 vwshanegti 的帖子

该意见是教委的规范性文件,是不是诉讼依据您说了不算,我也说了不算,到时候法院说了算。


回复 #8 眼镜爸爸 的帖子

一点没有与您论高下,争长短之意。只是觉得这样的诉讼主体是谁?最终的诉求是什么?要大家作证也要让大家明白如何作证。您如果可以并有时间稍微为大家普及一下法律知识或常识。谢谢!


回复 #9 vwshanegti 的帖子

请您把您的邮箱地址告诉我,我将会把诉状发给您。诉讼主体和诉求对象您将会在诉状中看到。您如果需要普及法律常识,可以发邮件给我,约时间免费面谈。另外方便告诉我您的身份吗?今天太晚了,明天继续交流。


有意思。是该治治这股歪风了。把几千个家长当白痴哦。


关注发展,静待结果!


真的该有人站出来了,只觉得现在的孩子太可怜了,凭什么该老师教的知识都让家长完成,老师都去上补课去了吧


本帖最后由 豆豆家长 于 2011-5-17 08:18 编辑

关键还是资源不平衡,谁都想获得好的资源。有需求就有市场。

个人觉得,上外附小还不算太过分。不然的话,全市有择校权力的学校都一起捆绑当被告了。


支持下,虽然和我无关。
楼主的行为有啥问题?损害到谁的利益吗?和教育孩子有冲突?
准备诉讼起码比嘴巴上说说、网络上码码字实在多了。一旦法院受理就是胜利,给一些暗箱操作的学校和个人敲警钟。
这个社会不能指望一边骂贪腐一边却伸手拿红包的人,也指望不上嘴巴上骂贪腐却私下忙着塞红包的人。
我的一个朋友孩子以很普通小学的班级倒数前三成绩搞定去了“立达”,小孩子班级里同学听说这个结果都以不可思议的态度哄堂大笑。昨天晚上,又有朋友报信搞定了上外科勒。

都搞定的话还考啥?


支持LZ,支持一切勇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公民.另外,BS上面的"王域妈妈"和"射手",对于自身权益都没有自我保护意识的人,居然还想教育出人格完美孩子.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此类人物很多,说穿了,就是欺软怕硬.阿Q精神.很多开车遇见碰瓷,就丢几百元了事,110都不敢打,然后上汽车论坛诉苦.我上次遇见这种情况,直接110,110接线员马上就问我,是否对方有故意之嫌.并说,民警马上就到.对方然后想动粗,我直接操出甩棍,对方一看,立马散伙.当时对方是3人.

请问LZ,我能否将此贴转发至其他论坛?谢谢.



本帖最后由 果妈 于 2011-5-17 08:41 编辑

感觉LZ应该起诉的是教育局监管不利, 看看世外, 七外, 哪一个不比上外牛, 还搞个二面, 面了孩子面家长.


回复 #10 眼镜爸爸 的帖子

你这个做法合理不合情呀。几乎所有的学校都有不符合这个规范的事情,可是,这种不规范的根本原因就是教育资源不平衡。你这种做法不能从根本去改变。我支持你,但是我没报名,我只能举手支持,不能作证。


我们支持您,您是我们的榜样!!


支持楼主,顺便一起将世外,七外,逸夫,上实等等都告了,因为他们都没在规定时间招生,而且通过所谓游戏方式对孩子进行学科测试。


回复 #1 眼镜爸爸 的帖子

支持,有本事上外附小公开公布考试结果!


我想上外最大的问题在于它的操作不透明和不可知性。说是6月19日前都会通知,但是这是从面试起一个半月的时间跨度啊!他们的老师不可能不上网看家长们的反映的,为什么看到那么多的家长苦等消息不表明进程呢?还有5月28日前,录取的家长还是可以反悔的,这不是给其他家长和他们自己制造麻烦吗?
有面试我倒并不觉得他们比别人更过分,但是它的面试标准模糊。每个学校都应该事先有一定的标准,象上外这样主观性较强的,应该公布它的标准


我们也没有收到通知,知道希望渺茫了.哎.
不过,楼主你是吃饱饭没事干了,难道非要你孩子进了,就不起诉了?
身边确实有很多优秀的孩子,四年的早教很辛苦,我同学的宝宝就是一个.恭喜他.


要起诉就起诉我们可爱的党!曾经听一位离任的热门小学校长讲座,她说校长就招生这几天风光,剩下的时间就是装孙子,连环卫所都不敢得罪,不然垃圾给你晚两天收,有谁吃得消!如果楼主起诉“可爱的”党,我绝对当证人。


赢赢宝贝 发表于 2011-5-17 09:39
我们也没有收到通知,知道希望渺茫了.哎.
不过,楼主你是吃饱饭没事干了,难道非要你孩子进了,就不起诉了?
身边确实有很多优秀的孩子,四年的早教很辛苦,我同学的宝宝就是一个.恭喜他.

老百姓孩子受教育的权益总不能被合理保证。假如如果没有那么多的黑箱操作,可能您的孩子已经被录取了。有人要纠纠这股歪风,善莫大焉。。。


天使三明治 发表于 2011-5-17 09:52
要起诉就起诉我们可爱的党!曾经听一位离任的热门小学校长讲座,她说校长就招生这几天风光,剩下的时间就是装孙子,连环卫所都不敢得罪,不然垃圾给你晚两天收,有谁吃得消!如果楼主起诉“可爱的”党,我绝对当证人。

同意,


回复 #25 家有顽童 的帖子

凭良心说,我也不甘心.但是,我们还有对口的小学去上.这起码还是我们上海人的权利,如果这被侵犯了,绝对要纠正.但是私立学校是你要选择它,它当然可以不选择你.无论什么理由.你都没有恰当的理由.说白了,就是资源有限,放进那么多外地人来,近50%了,和我们抢地盘,抢资源,抢氧气.什么都要抢.


今天民办学校这么多条子生,确实很不合理,即使最后告不了的话,也可以挫挫这股歪风


建议多管齐下:
- 教育局举报投诉
- 市长信箱
- 法院起诉
还有。。。


支持楼主!鄙视黑幕!


回复 #28 yinyinmami 的帖子

其实仔细想想,现在的风气真的就是这样,什么都要讲关系,托人情的。读书,看病,就业,哪一个不是。我一个朋友的小孩托了关系进了一个重点学校的重点班级,小孩也是聪明的,就是读不好书.结果一路读书,一路托关系,最后也没能考进大学。再托关系进了一个非常好的单位。所以说,一直是这样的,我们既然无力改变,那么只好去适应他。


这是体制问题,不是起诉就能解决的。如果孩子优秀的话可以选择其他的。


有关系的人现在都闷声不响,没关系的我们只好在这跳嚷,发泄私愤,试想,有用吗?
考大学都存在黑幕,别说考个小学了.学校有自主权,你能改变它什么?
刚才给家人打了个电话,家人很冷静的说,想进的学校进不了,当然要发后的.与其这样,不如心气别这样高,家附近小学读读算了,国家又不是不让你读.




当然,走后门的小孩也不是个个不优秀的,有很多,自己本身也是很优秀的。身边好几个同事的小孩尽管托了后门,但小孩本身读书也是很好的。


回复 #34 shguw 的帖子

支持楼主
但是我一直想不通的是,民办的学校为什么还要托关系呢? 这个上外附小又不是好到天上去了,其他比它有竞争力的还是很多的。有这点托关系的力道,不如去托到好的公办去。学费什么的都要好很多。
要不是老人家在附近,我以前一点也不想去这个学校,现在张望了半年,虽然还有1年才正式开始择校,但真的有点心灰意冷了。



这个社会看不见的地方就有猫腻,要么也搞了像达人秀一样,搞些评委、家长坐在下面,大家一起喊“yes"或”no".


回复 #36 恺恺妈妈 的帖子

达人秀就没有猫腻和内幕吗?现在这个社会,就是明的来都敢作假。


派克叔叔 发表于 2011-5-17 09:13
支持楼主,顺便一起将世外,七外,逸夫,上实等等都告了,因为他们都没在规定时间招生,而且通过所谓游戏方式对孩子进行学科测试。

干脆把全上海的私立都告了算了,哈哈~


支持下LZ先!!
但静心下来想想,估计没地儿会收苦主的状纸哦,,,那简直是一定的,,#32楼妈妈说的好,体制问题,要诉也没得诉阁,,,


回复 #1 眼镜爸爸 的帖子

至少给上外附小个警告。


有意思,LZ起诉了,咱去旁听,给我们长长知识.


回复 #40 JAMMYMM 的帖子

估计上外校长也没办法呢,很多人也得罪不起啊,有苦没法说啊。我瞎说的啊,别拍我


感觉去了就是放一段广告给家长看,这个广告做得真是深入人心啊(人人抢着看)


本帖最后由 瞄瞄上网 于 2011-5-17 13:29 编辑

支持楼主。
我的想法是,这个社会有问题并不奇怪,奇怪的是出了问题而且受害者占大多数的情况下还很少有人愿意站出来,甚至有人站出来为大家进行利益表达的时候,还有人(而且自己也是受害者)认为他是吃饱了没事做。
虽然大多数的问题都不可能一次性就得到解决,但如果大家什么都不作、什么都不说的话,那就永远也改变不了。只有提意见的人越多,这事情才越有可能尽快改变。
虽然没有报上外附小,还是支持楼主。这个社会之所以这么离谱,越来越离谱,就是愿意站出来说话的人太少了。



回复 #44 瞄瞄上网 的帖子

这么多声音,上外应该站出来澄清一下他们的录取方式与依据,让大家清晰的知道录取的过程。


我们外区的情况也是这样  今年特别混乱

民办学校潜规则起来也真是伤不起






回复 #46 粉色绣球 的帖子

好的公办其实也是有这样那样的条子生的。我们宝山三中心是宝山的区重点,只收地段生,其他地段的也听说只有条子生才能进去。一下乌鸦一般黑,只不过上外好像明了点


amyzhang 发表于 2011-5-17 13:25
回复 #44 瞄瞄上网 的帖子

这么多声音,上外应该站出来澄清一下他们的录取方式与依据,让大家清晰的知道录取的过程。

今年的民办,包括世外,上实,七外都是模棱两可的。


回复 #47 amyzhang 的帖子

有条子生吗,索性透明好了, 6个班级中, 1个班级是克勤班什么滴.


支持一下,虽然我们读不起上外附小。


回复 #50 ssh_lh 的帖子

以后索性就明码标价吧


回复 #51 amyzhang 的帖子

这样最起码是透明的,像汽车牌照招标一样弄吧


本帖最后由 妞莓莓 于 2011-5-17 13:50 编辑

回复 #16 上海汽车 的帖子

你,好样的。看来我们要多增加点防卫意识。


本帖最后由 小馄饨MUM 于 2011-5-17 13:55 编辑

这位爸爸,我说了你不要拍我哦,如果这个要起诉,那么在孩子国内的求学生涯中你要起诉的事情太多了。第一幼升小;第二小学阶段的竞赛;第三小升初(初中全是违规招的),甚至有竞赛证书就可以搞定的加上初中的分班考。中考前招。。。。。。。等等,很多阶段的很多学校都是录取才通知你,不录取不会通知你的


围观,支持!LZ的勇气和精神可嘉!

不过也要波点冷水,每个学校都存在这样的情况,就连民工子弟入学都要“托关系”,早就是不用说的事实了。

但对下面冷嘲热讽说风凉话的人说一句:曾经有个人,在列车上吃了一碗面,列车员不给发票,并说我们从来就没有发票,结果她将铁道部告上法庭。再一次她乘坐火车在餐车吃饭时,列车长亲自找到她,问她:您的发票是现在要还是等会要?我记得那句话大意是这么说的:尊严也是靠自己争取的。

支持LZ!


都明码标价了,不是高考提前到幼升小开始了。哎,搞不好了!可怜的孩子和家长们,比考国家公务员还难,有这个必要吗!BBMM不要小看了自己的孩子,是金子总会发光的,看看以后都是那些孩子成龙成凤了?


顺便把公办小学一起起诉了。为什么好的公办小学就那么几个,搞得我们从小就只能读民办幼儿园,民办小学,义务教育的资源我们一概没享受到。除了地段生,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条子生进去了,难道公办也公开招考了吗?也透明了吗?这个怎么没人管的啦?


起诉有门,早就起诉了,就是起诉无门呀!


都按意见办理,不用考试了,最吃香的人就是电脑摇号的人了,不知道会不会作弊呢


支持LZ告上外附小选择标准不公开,选择过程不透明,但不支持LZ告他们通过考试的方式择生。
在现今的体制下,考试是唯一相对公平的择校方式。做为一个普通老百姓的我,情愿是通过考试来争取优质教育资源,并且愿赌服输。因为相比而言这是目前唯一付出与收获相关的方式。
取消一个小升初,造就各种竞赛机构满天飞。一流大学开始自主招生,让我也忧心仲仲。
如果私立的幼升小再取消考试,恐怕我的孩子这辈子与优质教育资源彻底无缘了。


一声叹息!


“教育产业化”的结果。你们应该起诉这个人


小馄饨MUM 发表于 2011-5-17 16:15
“教育产业化”的结果。你们应该起诉这个人

同意!
从小我们就知道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教育是国之根本,怎么能和利益挂起钩来!
自主,自主,一个个学校越来越自主,做为老百姓的个体却越来越没有自主。。


严重支持维权,但是不是我泼冷水,LZ说的有理有据,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法院给立案吗? 法院不立案怎么办?打行政官司说法院不作为? 呵呵~~~~爸爸能打自己儿子屁股吗?


职业律师就这点好,可以在孩子的学海生涯一路起诉上去。


键盘支持。
违规现象在幼升小,小升初,中考处处可见,教委行政不作为,。



今年上外招生是有问题,支持!


回复 #62 小馄饨MUM 的帖子

顶,就是要起诉这个人。顶顶顶!!!


回复 #1 眼镜爸爸 的帖子

支持楼主。
但我个人觉得可能向附小要个说法更实在些。不如弄个给附小的公开信提出家长的诉求。走诉讼可能最后还是打落牙齿往自己肚子里咽。您说呢。


可怕的中国教育,可怕的中国现状。
有钱有条件的家长还是选择移民吧。
如果没办法改变现状,只能改变自己。



小升初才更黑!都是家长用钱和关系铺路,后台硬钱出少些,关系达不够钱就多些

一声叹息!




回复 #23 赢赢宝贝 的帖子

说出这样的话录取了倒让人猜测


回复 #1 眼镜爸爸 的帖子

支持眼镜爸爸
佩服嫩的勇气
就如上面一MM说的,尊严是自己争取的。


回复 #54 小馄饨MUM 的帖子

起诉之路漫漫其修远兮,等待家长们上下而求索,何时才得以规范化,何时得以平等?
答日:不晓得………………


都这样的,无论民办还是公办,没关系都进不了,当然不包括公办地段生



kissbonbon 发表于 2011-5-17 21:47
回复 #23 赢赢宝贝 的帖子

说出这样的话录取了倒让人猜测

我已经看透,社会现象,靠我们这里叫叫能改变?与其这个闲工夫,不如把自己搞搞强大.我又没说错


当你能够大胆地说出来,本身已经是个很大的改变。


我支持你.
多一些具备公民意识的"刺头",社会才能进步.
和徐汇的几家民办比,SWFX的确暗箱更重.


回复 #55 毛豆妈 的帖子

这个故事主人告的是铁道部, 而LZ告的是上外附小.
如果LZ起诉教育部, 大家都会支持.


为什么大家对公办的条子生觉得是理所应当的,对民办学校的条子生就那么不能接受?
我觉得肯定多数家长和我一样,认为民办学校已经摆出了公平招生的架势,那么就应该做到真正的公平,但学校要生存,必须搞定方方面面的关系,这个哪个学校都一样。
再说了,多数家长都觉得自己家的孩子是好的,怎么就没录取呢?这个本来就是一次短暂的面试,不可能把孩子的全部情况分析得很清楚。另外我觉得这么小的孩子差别都能有多大呢,所以肯定是外向些,表达能力强的孩子占便宜些,内秀的孩子需要长时间才能了解。所以我的意思就是录取的也不必得意,更不要说是没事干来让孩子检验一下水准,其实是肯定不来的之类的话,这个你就悄悄地在自己周围同事朋友那里说说吧,这里炫耀了也没人认识你。还有没录取的家长,没必要觉得那么难受,气愤,更不要让孩子觉得第一次考试就砸了,没准你们因此找到了更合适的呢?求学过程实在漫长,我们还要跑马拉松呢,要看耐力的对吧。
最后附小肯定不是十全十美的,其实选不选随你,我们当初也考取了几个民办小学的,要我说哪个都不错,否则我也不会去考的,但我不会贬低最终放弃的其它小学的,选择自己认为合适的就行了。



现在的社会让人真的很无奈~~~大家整天都是被公平,公开,公正~~虽然很无奈,但是还是弱弱地支持眼睛爸爸!!


回复 #44 瞄瞄上网 的帖子

社会风气就是被这些人弄成这样的。。。虽然一时我们也改变不了啥。。但是我还是相信:人在做,天在看!!!总有拨乱反正的那么一天!!!


回复 #82 dingding83 的帖子

上外附小的报名时间长,面试时间长,发布时间长,太耗了。看上去过程不透明,对家长没有任何交待


我很欣赏眼镜爸爸,他肯定不是“名门之后”,他的孩子也不是“名门之孙”。所以今天才会有起诉一说。
眼镜爸爸今天能成为律师,敢于提出起诉之说,完全是他努力的结果。希望他的孩子也像他一样,今后能成为有用的人才。



条子生实乃正常,不可避免,关键是度。就像往牛奶里掺三聚氰胺一样,有的学校是往裸考生里掺几个条子生,有的学校干脆是往条子生里掺几个裸考生。为什么有这么多帖子针对上外附小?都是空穴来风?自己好好反省吧,爱惜自己的羽毛,别把牌子砸了。

经常见到一些帖子里阿Q式自我安慰“五年后再来”云云。五年后再被潜规则之后是不是就该“四年后再来”?人一辈子能有几个五年?人人阿Q的结果就是潜规则变成明规则,最后即使是最牛的娃也进不去前门。

支持眼镜爸爸!支持更多的人发声!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私立学校有自主选择学生的权利。1.优秀的;2.有权的;3.愿意提供赞助费的。


回复 #24 天使三明治 的帖子

校长很多时候也是没办法,招生这几天不见得风光,关系硬的如果进不了,校长还能当下去吗?


回复 #1 眼镜爸爸 的帖子

这能行通吗?


他不要你,是他没眼光,咱争口气,5年后让他后悔。


支持一下


5月21-22日的面谈,附小还是会走个形式的,至于之前的面试,lz你有证据证明他曾经发生过吗?


支持,现在已经到了白日化的程度,假如再不干预真不知道以后会越演越列到什么程序!只有这样通过公众媒体的方式来让他们有所认识,有所改观!可能效果不是很直接的,但一定会有些许影响的。这是个过程,社会进步的过程。


本帖最后由 汤团头妈妈 于 2011-5-23 15:39 编辑

支持LZ,已经知道的是,(1)5-10万人民币到某知名小学,得有关系做为前提,否则有钱也没地方送。(2)关系通到教育局里,不管孩子是不是达到标准,好的学校任意挑。


上外这次几乎都是条子生,别的学校虽然考试但是都是公证的,上外的校长敢说他们是公证的吗
从小学拼得就是家长,进上外的家长希望你们也别说我们没通关系,很多事情大家心理明白就可以了,不过要提醒你们的是5年以后进附中你们是不是拼的都是实力更强的家长


学法律的人总是习惯起诉来解决问题
有权势的人,总是用潜规则来解决问题
潜规则,或者钱权交易,或者搞定,比法律来的快捷与实惠的多
有时候,法律也可以被搞定


感觉lz根本没有什么办法举证自己主张的事情


茫然中,起诉?


条子生哪个学校都有,条子生并不比裸考生差!至少,我孩子班上同学的成绩都比较平均,考试分数都只相差那么几分而已。读附小,也并不全是为了上附中,当然,能上最好。其他,好学校也有很多可以选择啊。关键是给孩子一个好的学习氛围!至少,附小的学习氛围是很不错的,老师也是很不错的。


整锅粥都烂了,起诉某颗老鼠屎,你觉得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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